作为正规经营的厂家,对产品被仿冒或造假,是件很头痛的事情,也是很痛恨的事情。在酒类市场,因为暴利的关系,不但酒水造假,连酒瓶也会造假。假酒瓶牟利,破坏经营市场,也给行业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

近日,重庆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高档酒瓶制假、售假案件。主按喻某系重庆某实业企业(以下简称某企业)实际控制人,刘某系企业副总经理,陈某系企业生产及销售主管。2018年4月,喻某、刘某共谋后,决定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让企业生产底部刻有贵州茅台酒注册商标标识的酒瓶用于销售牟利,并安排陈某进行生产。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刘某将43万只假茅台酒瓶以86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李某甲,并将20余万只假茅台酒瓶抵扣李某乙的借款。
在利益的趋势下,制假人员经不住市场诱惑,生产规模越铺越大,链条越做越宽、越做越长。截止公安机关查封之日,公安机关仍在企业负责人喻某控制的重庆某企业仓库内查获茅台酒瓶54万余只,并在其他仓库内查获了茅台小酒杯、茅台小酒杯花纸、五粮液酒瓶、五粮液手提袋等总计数十万只假冒产品。
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后,2018年11月13日,喻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审查逮捕阶段,负责该案的江北区检察院认为,喻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考虑到其系某企业实际负责人,负责全企业的日常管理经营,该企业有员工300余人,为不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不批准逮捕喻某。
市场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不但有助于良性竞争,尤其是入口食品方面,健康安全也能得到保障。假酒瓶牟利,破坏经营市场,痛快一时、悔恨一世。大家在采购产品时,也要注意防范,一定要查看企业的资质。